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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尋聘

發佈單位 : 社工系助教1 發佈者 : 盧盈君約用組員

第一階段

指導教授尋聘

一、每位老師當學年度新收指導學生人數最多5人為原則,超過5人時,則系務會議討論後決議。每位老師同時指導學生數上限為10位。

二、本系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人選,由研究生個人自行徵詢適當師資同意後,請所屬身份之研究生於下列時間提出:

(1)尚未簽署指導教授學生當學年度提前入學應於當年度11月15日至30日以前自行徵詢適當師資同意後向系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

(2)尚未簽署指導教授學生當學年度入學應於當年度5月15日至31日以前自行徵詢適當師資同意後向系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

三、研究生在尋聘指導老師前,建議可撰寫 500字至1000字左右之研究計畫供教師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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