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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課程規定

適用於106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研究生

本校課務組網頁專區(請點選詳閱),內有規定與表件, 如果有問題,請洽課務組承辦人何先生(校內分機2222) 研究生換入身份為「必修學生」,帳號為學號(不加S),密碼預設為學號末5碼。

一、說明

自106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與博士班學生,須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並於課程總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線上取得修課證明。

二、修課帳號

教務處課務組每學年將於「學生辦理課程加退選」結束後一週內將新生資料上傳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協助學生建置修課帳號。(同學不需再自行註冊帳號)。

三、完成期限

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時,繳附本課程修課證明,未完成課程之學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第一階段
 

指導教授尋聘

一、每位老師當學年度新收指導學生人數最多5人為原則,超過5人時,則系務會議討論後決議。每位老師同時指導學生數上限為10位。

二、本系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人選,由研究生個人自行徵詢適當師資同意後,每學年5月15日至31日以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該學期若有前條個別教師指導學生額度未滿之狀況,研究生應於11月15日至30日以前自行徵詢適當師資同意後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系務會議確認。

三、研究生在尋聘指導老師前,可撰寫 500字至1000字左右之研究計畫供教師參酌。

四、前述規定自89學年度入學之博碩班研究生開始實施。

五、博士生學科考試流程及申請表。
 

第二階段
 

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初稿發表

1.(適用於105學年度(含)前入學之研究生)

經106/9/20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因應取消seminar發表制度後續詳細配套措施:

一、適用對象:10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碩博研究生,未於105學年度(含)之前發表過seminar者。

二、同學於申請「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proporsal)」至少2個星期前,由學生及指導老師舉行初稿公開發表,,並至少於公開發表日前一週繳交「碩(博)士論文研究計劃書初稿公開發表認證表」(附檔)給系上以認證方式來承認其公開發表之形式,始得進行「論文研究計畫 書審查」後續流程。

*初稿公開發表場地請同學自行先辦理登記借用。

三、初稿公開發表後,請於一週內再繳交一張「流程摘要(格式自訂,需有發表人與指導教授簽名)」繳交至系辦附於認證表後,始完成整體認證。

  1. (適用於110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研究生)

適用對象:110學年度入學起之碩博生,須完成參與者與發表者兩種身分之規定。
1. 參與者:
A. 碩班生(在學期間至少參與8次):
在學之第一、二學期,此兩學期至少各參加2次;在學之第三學期起至提出申請學位考試前則須至少參加4次。
B. 博班生(在學期間至少參與14次):
在學之第一、二、三、四學期,此四學期至少各參加2次;在學之第五學期起至提出申請學位考試前則須至少參加6次。
C. 由於110學年度入學之碩博新生第1學年度為過渡時期,並無發表者,110學年度彈性措施如
下(依據109學年度第5次學術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1) 當學年度至校外參與學術研討會方式計算參加場次,學術研討會參加每半天為3小時算1場次,每1場研討會最多折抵2次。
(2) 研究生論文初稿計畫書發表、計畫書審查、論文口試可納入計算,每半天最多只承認1場,1天最多2場。(此三項若在本系,將張貼公告系辦外,請自行留意,免事先向系辦報名,自由參加;若人數較多,請自行聯繫發表者更換適合場地),並請同學自行準備簽到單。
(3) 1101或1102單一學期可認證通過最多4次,以完成110學年度總參與次數。
(4) 收件截止日:參與活動的當學年度若為上學期為12/31、下學期為6/30,向系辦繳交申請表(須經導師簽名認證)及參與證明資料(需主辦單位認證),逾時不候且不再提醒。
E.111學年度兩學期若無發表者,或該學期發表者不足2場,仍適用前項彈性措施。
F.考量疫情影響,若110學年度尚未滿足參與場次者,請於111學年度自行主動補足。
2. 發表者:
(1)同學於申請「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proporsal)」至少2個星期前,由學生及指導老師舉行發表,並至少於seminar公開發表日前3週繳交本表給系上進行張貼公告於系辦外。
(2)發表當日,請自行提供參與者紙本簽到表(格式如後),並由指導老師簽名確認出席者。
(3)公開發表後,請於一週內將前項簽到表及「流程摘要(格式自訂,需有發表人與指導教授簽名)」繳交至系辦附於發表者申請表後,始完成發表認證流程。
(4)若學校統一宣布遠距上課,該期間發表彈性形式另議。

 

第三階段
 

碩(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

一、博士班研究生請向系辦公室提出「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表1 資格確認,並填寫「研究生論文研究計劃書審查」表2。碩士班研究生請向系辦公室提出「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審查」表1*資格確認,並填寫「研究生論文研究計劃書審查」表2。博士班研究生必須將口試開放予師生參與、碩士班研究生則可依照個人意願選擇開放與否。

二、請自行與審查委員確定時間及地點,以在校內舉行口試為原則,口試場地請同學自行先辦理借用,並於審查日期前兩週繳交至系辦,以便寄發開會通知單(表3),開會通知單請e-mail至 系辦,發文字號請勿填寫。

三、研究生須於口試1週前,自行將論文研究計畫書送達審查委員。

四、博士班研究生下載 (表4)及(表5);碩士班研究生下載(表4)及(表5*),並自行補繕研究生姓名、論文題目與審查日期。列印時請再確認簽名欄位數與口試委員人數是否相符。

五、於審查日期前幾天至系辦領取收據、審查費及交通費 (請先來電確認助教是否休假)。相關費用和「學位考試印領清冊」請研究生親自領取。

六、審查當天請博士班研究生將 (表4)及(表5);碩士班研究生將(表4)及(表5*)以及收據、審查費及交通費交給審查委員簽名填寫意見。

七、審查完成後1週內請博士班研究生將 (表4)及(表5) 及(附表1);碩士班研究生將(表4)及(表5*)及(附表1)及「學位考試印領清冊」繳交至系辦續辦及存檔,同學可用影印本自行存檔。

八、博士班研究生完成通過研究計畫書審查並繳齊上述文件後,請親自至系辦領取「博士候選人證明書」。

九、為維護學術倫理、建立本系研究生正確的學術價值觀及行為準則,且防範學位論文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發生,特訂定「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研究生學位論文品質保證機制要點」,有關應繳交資料請參照要點內文辦理。 

第四階段
 

學位考試(論文口試)

注意:「研究計畫書審查」與「學位考試」需間隔三個月以上*

一、申請與資格審核:

  1. 註冊組公告受理申請學位考試起迄日期。 註冊組網頁,如欲延期,於期限內向系辦提出申請,上簽核可後方可舉行)
  2. 博士班研究生請先提出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表7) ,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方可提出。相關審查資料請於系務會議一週前,將資料繳交至系辦公室。
  3. 學生登錄學校教務系統,自修改個人資料視窗中輸入中文論文題目及英文論文題目後,列印學位論文考試申請單,檢具該表、學位論文考試考試委員名冊(表8)及歷年成績單於11月25日前(下學期提出申請者則於4月25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4. 請自行與審查委員確定時間及地點,以在校內舉行口試為原則,填寫(表9),並於審查日期前兩週繳交至系辦,以便寄發開會通知單(開會通知單請e-mail至系辦(spsw@ncnu.edu.tw),發文字號請勿填寫)。
  5. 研究生須於口試1週前,自行將學位論文送達審查委員。

 

二、舉行學位考試:

  1. 碩士班研究生下載(表10)、(表11) 、(表12)及(表13);博士班研究生下載(表10*)、(表11)、(表12*)及(表13),並自行補繕研究生姓名、論文題目與考試日期。其中 (表11)請依口試委員人數列印相對張數。
  2. 於口試日期前幾天至系辦領取收據、口試費及交通費(請先來電確認助教是否休假)。相關費用和「學位考試印領清冊」請研究生親自領取。
  3. 口試完成後將(表10)、(表11)、 (表12) 、(表13)及「學位考試印領清冊」繳交至系辦續辦及存檔,同學可用影印本自行存檔。
  4. 論文題目如有修訂,請以修訂後題目填具(表10)及(表13)。
  5. 論文格式及論文封面顏色詳見註冊組網頁。

 

三、辦理離校程序及學位授予:

  1. 學生依本校圖書館相關規定,將論文上傳至本校圖書館論文系統審查。http://etds.library.ncnu.edu.tw/main/index。
  2. 經圖書館審查完畢後,學生依「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http://ndltdcc.ncl.edu.tw)之程序完成論文線上建檔,經系所查核完成。
  3. 學生依離校程序單(註冊組網頁下載),完成離校程序。進行離校程序時,需繳交1本平裝論文給系所存檔、繳交黑色精裝本論文2本至圖書館,並繳交平裝論文1本、學生證及完成後至註冊組。
  4. 註冊組核發學位證書。
  5. 本系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程序時,須繳交定稿論文之「論文比對系統檢測報告」電子檔,且相似度檢核結果須低於百分之二十,並檢附本系(附表2)「*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至系辦公室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