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
社工系助教1
發佈者 :
盧盈君約用組員
第四階段
學位考試(論文口試)
注意:「研究計畫書審查」與「學位考試」需間隔三個月以上*
一、申請與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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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公告受理申請學位考試起迄日期。請同學務必留意系辦寄出公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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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研究生請先提出學位考試資格審查(f7) ,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方可提出。相關審查資料請於系務會議一週前,將資料繳交至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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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變革!!】113-2學期之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須至本校新世代校務系統申請,申請步驟為學生專區\教務資訊\研究生線上申請學位考試。申請人於頁面填列必要欄位後儲存並列印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學術倫理課程通過證明(106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及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112 學年度起入學學生,若未於申請時繳交,最遲須於提送口試委員名冊繳交時檢附)等送申請交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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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上述資料、學位論文考試考試委員名冊(博士班f8 、碩士班表8)及歷年成績單於上學期11月25日前(下學期於4月25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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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與審查委員確定時間及地點,以在校內舉行口試為原則,填寫(博士班f9 、碩士班表9),並於審查日期前兩週繳交至系辦,以便寄系辦製作開會通知單(開會通知單請e-mail至系辦(keroprince@mail.ncnu.edu.tw),發文字號請勿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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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辦會再回寄正式版開會通知單,研究生須自行將委員開會通知單及學位論文送達審查委員。
二、舉行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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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研究生下載(f10)、(f11)、(f12)及(f13);碩士班研究生下載(表10)、(表11) 、(表12)及(表13),並自行補繕研究生姓名、論文題目與考試日期。其中 (博表11、碩f11 )請依口試委員人數列印相對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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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須於口試3天前,提供校外口委身份證及戶籍地址及銀行或郵局帳號如博士班f6;碩士班表6,以利後續匯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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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完成後當天請將上述表格繳交至系辦續辦及存檔,同學可用影印本自行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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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如有修訂,請以修訂後題目填具(博f10、碩表10)及(博f13、碩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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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格式及論文封面顏色詳見圖書館網頁。
三、辦理離校程序及學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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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依本校圖書館相關規定,將論文上傳至本校圖書館論文系統審查。http://etds.library.ncnu.edu.tw/mai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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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圖書館審查完畢後,學生依「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http://ndltdcc.ncl.edu.tw)之程序完成論文線上建檔,經系所查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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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依離校程序單(線上依註冊組信件為主),完成離校程序。進行離校程序時,需繳交1本平裝論文給系所存檔、繳交平裝本論文2本至圖書館,並繳交平裝論文1本、學生證及完成後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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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核發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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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程序時,須繳交定稿論文之「論文比對系統檢測報告」電子檔,且相似度檢核結果須低於百分之二十,並檢附本系(附表2)「*研究生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至系辦公室存查。